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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我來說有種愛情是廉價的,有多廉價?


就是可以丟在路邊,還可以讓可憐的流浪狗狗撒泡尿就走的那種,


比垃圾還不如,有些垃圾還可以資原回收再利用哩。


為什麼有人可以因為自己一個人很寂寞,


就想要找人陪?就想要有另一伴?就想要隨便和人在一起?


然後膩了就說:我發現我錯了,這不是我要的,


又或者:我想我們不適合。


愛情是這麼廉價的嗎?是嗎?


真是狗屁不通,我完全不能接受。


如果你不是因為夠喜歡或夠愛一個人才和他在一起,


那你憑甚麼說愛?憑甚麼過只屬於兩個人的節日?


憑甚麼傷害另一個人的真心?


真是自私啊,人類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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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lovesomeo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